色彩风格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2016年度)

【字号:    】        时间:2016-12-27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20161213日在襄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是襄城检察工作发展进程中很不平凡的五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区委“首善之区,精致襄城”发展思路和区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队伍建设,忠于使命,依法履职,为襄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全区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这五年,我们更加注重讲政治、顾大局、观大势,聚焦中心,主动服务对接,做到检察工作与襄城发展同频共振。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准确把握大局新要求。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积极跟进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及时推出服务保障举措。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服务经济发展“十六条”以及省检察院“鄂检十条”,积极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襄城区经济社会发展二十九条具体措施》。此举得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该专项监督活动上升为全区服务非公经济专项活动。我们联合襄城区工商联,邀请30余名非公经济人士开展座谈,了解企业发展中的法治需求和实际困难。实地走访86家本地企业,向全区规模以上企业发放《致非公经济代表一封信》和征求意见函。批捕、起诉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2528人,帮助企业协调解决20余项具体难题。

突出民生第一导向,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惩危害民生刑事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15人,切实保障生态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针对重大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政府投资力度加大、职务犯罪风险增加的态势,一手抓严厉惩治,一手抓同步预防,查处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领域职务犯罪9人。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犯罪数量上升的态势,起诉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20人。其中,对涉案金额3.5亿元,涉及几千名群众切身利益的“凤凰温泉”专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审阅案卷70余本,起诉犯罪嫌疑人13名,追诉6名。针对当前恶意欠薪现象突出,农民工上访事件增多的现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6件,批捕、起诉14人,促使犯罪嫌疑人支付劳动报酬8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服务法治襄城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依法办理群众信访642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281件。连续6年没有因执法办案不当而导致群众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发生。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登记建档,配合有关部门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在冯家巷、铁佛寺、檀溪等5个群众居住密集的社区成立检察服务站,把法律服务送到居民家门口,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惩治预防并重,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办案力度持续增强。五年来,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反贪污贿赂工作立案数、大要案数、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连续四年稳步递增,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立办案件97件,其中大要案件90件,占所办案件的93%(查办科级干部63人,其中区直干部6人)。办理了襄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多名民警与社会人员勾结,滥用职权、行贿受贿窝案,该案被评为2014年度湖北省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例,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大力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渎职犯罪28件,主动回应代表、委员关切,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惩行贿犯罪的工作要求,查处行贿犯罪25人。有力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在逃犯罪嫌疑人5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上下联动、贪渎并查”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实施和引领侦查,初步形成了“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侦查新模式。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的侦查理念,规范侦查行为,严格证据标准,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达88%,有罪判决率达100%。稳妥办理涉企案件,防止因查办职务犯罪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如2015年办理某上市大型国企财会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时,坚持不开警车、不穿制服、不在工作时间对关键岗位的负责人进行询问,办案同时加大追赃力度,追回赃款180余万元,及时返还发案单位。

深入推进预防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坚持向区委、人大提交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提出预防工作建议。编发的《查办和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专项报告》,得到区主要领导签批肯定。与区国税局共同搭建“互联网+”网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国家税务总局将其作为“湖北模式”全国推广。推动完善“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信息1952条,举办预防宣讲114场,受教育人数超过6000人。结合办案深入剖析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124条。拍摄微电影《收监》和公益广告《不贪就是宝》,利用双微平台,加大普法宣传,传递检察好声音。

三、积极投身平安襄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13人、提起公诉1629人。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毒品等多发性犯罪782人,起诉763人,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增强。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4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99人。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68名真诚悔罪、积极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对8名涉嫌犯罪但有悔罪表现和具备帮教条件的未成年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坚守严防冤假错案的底线。贯彻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原则,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防止“带病”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五年来,认真核对、排除非法证据31份;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34人,决定不起诉9人,有效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认真履行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职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4件、撤案15件,纠正漏捕56人、漏诉87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4件,抗诉意见采纳率81%。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102件(次),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3起。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发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58件。持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专项监督,调查核实虚假诉讼12件;对损害国家利益的虚假诉讼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改判,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

着力强化监管活动和“两法”衔接监督。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共核查“三类罪犯”283人,建议收监执行4人。针对少数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问题,联合全区12个司法及行政执法部门,初步建成覆盖全区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1件。

五、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新部署,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

作为全省首批司改试点单位,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活力,在统筹推进中突出重点,在稳步实施中打造亮点,改革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改革推进会上做了交流发言。

择优遴选高素质检察官纳入员额管理。在改革中不等不靠,积极探索,结合上级改革精神和本院实际,制定《首次确定计入员额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遴选26名优秀检察官进入员额,占干警总数34%;检察辅助人员43名,占干警总数57%。员额检察官全部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较为丰富的司法办案经历,平均年龄比改革前下降4.7岁,检察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健全办案组织,优化办案力量。实行内部整合改革,减少中间审批层级,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精简整合为“六部一局”。组建19个固定办案组,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机制。落实检察长直接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通过调查取证、审阅案卷、讯问、出庭支持公诉等方式下沉一线办案。201510月以来,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案49件。

全力抓好办案责任制落实。不忘改革初心,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牛鼻子”,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检委会、检察长、员额检察官职权,将办案的决定权落实到检察官,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改革后,必须由检察长或检委会行使的权力由原来的53项减少到15项,比改革前下降了70%;由独任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决定的案件占所办案件的82%。公诉案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6个工作日,提高了办案效率;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提升了办案质量。

六、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文明司法

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持续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司法办案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办案纪律、落实风险安全预案情况进行督察160,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办理期限、流转情况进行全面、全程跟踪、预警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组织评查案件1616件,案件评查发现问题数量逐年下降,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群众诉求“绿色通道”示范窗口建设,新建“一站式”综合受理接待中心,方便群众通过来访、来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反映问题、查询事项。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571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152条,公开数量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探索建立批捕公诉“开放式”办案模式。对拟不起诉、拟不批捕和变更强制措施案件举行听证会28次,注重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诉讼代理人、群众代表等各方意见。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对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31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热心网友参加“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搭建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平台;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发布信息2604条,在市级以上报刊、网站发表稿件557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七、坚决贯彻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贯彻从严治检、文化育检方针,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司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使全院干警进一步强化对党章党规的尊崇遵循,筑牢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

抓好关键少数的作风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的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编印“两个责任”履职手册,院领导班子成员、员额内检察官人手一册,每月填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人员为重点,开展教育培训260余次。制定下发《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五年计划》,通过读书荐文、推荐案例、模拟检委会、庭审观摩、道德讲堂、检察文化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成才。五年来,共有58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先后有25名干警在上级各类评比、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得殊荣。

突出抓好检察文化建设。坚持将襄城地域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大力推进文化育检。充分挖掘包含“水之九德”、“观念文化”等内容的襄城检察特色文化,编辑出版《风起汉江》检察文化画册。我院被襄阳市普法办评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离不开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我们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始终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检察工作重要精神、司法体制改革等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地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争取监督和支持。五年来,主动向人大、政协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和专项工作7次,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10次。主动报告检察改革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关注的职务犯罪侦查和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20余次。认真落实每年全区“两会”精神,对代表委员提出的17件意见建议全部及时办理和认真回馈。

五年来,襄城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全面发展进步,我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单位,档案管理省特级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政法机关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人员的奋力拼搏。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未得到充分体现,司法不规范的“顽疾”还没有彻底根治。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队伍的专业职业化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配套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尚在探索,改革衍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将逐步显现,可能带来一些新挑战、新困难。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阶段,也是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和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司法办案首善标准,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全力争创一流业绩,为襄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7年,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服务大局举措。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严厉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破坏科技创新和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更加重视加强对非公经济的保护,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帮助企业加强制度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既“除虫”又“护花”,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突出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金融安全和网络安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深耕监督主业,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规范监督行为,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坚持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结合办案提出加强监督、完善制度的建议,推动源头治腐。

四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落实改革配套措施,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创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操作的襄城改革经验。

五是进一步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建检,从严治检,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正风肃纪强气场。创新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提振精神,履职尽责,改革创新,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建成“首善之区,精致襄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交出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