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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度)

【字号:    】        时间:2019-01-04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17日在襄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确立了“打造首善之区的精致检察院”奋斗目标,坚持构建新格局、实现新作为、再上新台阶,聚焦职责使命,奋力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一、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有为

服务和保障大局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我院以积极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切入点,主动服务好、保障好襄城现代化强区建设。

(一)服务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1],深入襄城区科技局、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襄阳市大学科技园、科技创新企业走访调研30余次,听取、收集企业代表对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建议33条;主动为郑万高铁湖北段项目部等企业送去法治宣传“及时雨”,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29次;着力保护企业合法利益及长远发展,在办理涉企案件时,及时与企业代表沟通,坚决防止“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树立包容、谦抑、审慎的办案理念,依法对被羁押的创新创业主体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刑罚执行变更监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如在办理我区某高新技术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时,针对该企业因掌握核心技术的高管被逮捕羁押,不能恢复生产经营的困境,及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2人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企业得以全面复产,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创新活动的影响。

(二)助力防范和化解风险攻坚战。一是在办案中注重把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3]案件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结合,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在办理火红年代、襄阳米香源米业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杨某某利用P2P平台跨省集资诈骗案等涉案金额巨大、受害人员众多的案件时,耐心做好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工作,安抚受害群众过激情绪。根据我院近5年来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撰写《襄城区非法集资案件特点分析与防控对策》,以《检察要情专报》的形式向上级呈报,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该文被《中国检察官》杂志采用收录。二是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挂牌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将原来单一接访功能改造整合为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接受监督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事;挂牌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请律师以第三方中立身份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3件(次),律师参与接待咨询57人(次),参与矛盾化解28件。三是打造以案释法新平台。积极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通过邀请第三方参与、公开送达的仪式化、向被监督单位及社会释法说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如“5.24责任事故案中,涉案公司因存在管理漏洞,导致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后果。我院向该公司提出加强安全管理的检察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媒体代表,在该公司举行公开宣告送达仪式,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建议,扎实整改。

(三)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一是积极做好涉农检察工作。认真参与平安乡村建设,利用办案送法上“门”,妥善解决企业在征地拆迁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矛盾纠纷等社会治安风险。走访农产品供给企业6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护航我区襄山药、襄麦冬等特色农业发展之路。二是做好对口扶贫工作。每月到包保村组开展民情调查,认真做好尤河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对口援建工程,连续三年对欧庙镇付岗村包保贫困户实施精准扶贫,投入帮扶资金19万元,帮助贫困户建设葡萄种植园及养猪场,较好的完成了精准脱贫工作任务。

(四)助力防治污染攻坚战。一是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共受理垃圾污染、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720人。发出6份检察建议,督促有关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清理生活垃圾2万余吨;向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使被破坏的30余亩耕地恢复种植条件。二是扎实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4]专项行动”。先后走访环保、水利、林业、港航等部门,全面掌握辖区水资源基本情况,办理了南渠、隆中景区、尹集乡等一批水污染案件,治理恢复被污染水域面积2000亩。三是探索适用生态协议调解机制。通过详实精准的公诉意见,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其行为给社会公益造成的损害。办理的2起汉江流域非法捕捞案,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我院当庭与其达成生态修复协议,促使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向汉江流域投放各种渔业资源76.6公斤。

二、立足职能、狠抓办案,持续服务“平安襄城”建设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稳定。

(一)大力推进平安襄城建设。突出保安全护稳定首责。元至11月,共依法批准逮捕155191人;提起公诉365417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79人、起诉35人。批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60、起诉62人;批捕“黄赌毒”犯罪30人、起诉35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32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232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了《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批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812人;批捕涉黑涉恶案件221人,并已全部提起公诉,同时追诉涉恶团伙首要分子1名。对王某强涉黑犯罪组织在多地非法高利放贷,公然暴力讨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6个罪名的20起案件,数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为侦查机关提供支持。

(三)积极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成立职务犯罪检察专门办案组,积极探索与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今年8月,检察长带头承办监察委向检察机关移送的黄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受监察委邀请多次带领办案组提前介入,审阅案件材料,并就案件定性、证据收集、程序适用为监察委办案提供支持。共办理职务犯罪同步审查案件55人,接受监察委移送案件11人,对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持续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0件,起诉2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办理了方某某、成某某等人违法将罂粟壳添加到食品中进行生产和销售,侵害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权的犯罪案件。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名被告人依法交纳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在襄阳市级主流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三、找准定位、强化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效有成

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前移监督关口,以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为监督重点,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13人、漏诉20人。针对襄阳市孔明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监督行政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并引导侦查取证,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被法院判决有罪。加大对定罪不当、量刑失衡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55人。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3份,相关部门已采纳12份;扎实开展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和社区矫正情况专项巡查,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3()

(二)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着眼促进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权威。受理公民、法人、社会组织提出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件,其中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案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对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三)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扎实开展汉江流域环境保护、乡镇生活垃圾治理、食品药品领域安全保护、国有财产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向国土、林业、水利、食药等行政管理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47件,督促履行法定职责;提起公益诉讼4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组织撰写的《检察建议书在环境公益诉讼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一文在《检察日报》举办的检察公益诉讼研讨会“检察长谈公益诉讼”中获三等奖。

(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扎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13人。在全市基层检察机关中率先引入专业司法社工,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心理疏导及社会救助,共开展社会调查13人,进行心理测评与疏导28次。选派院党组及资深检察官共11人,分别赴辖区各中小学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上讲台,为青少年讲授法治课。今年来,共进入辖区20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2次,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健全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机制,为未成年受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45000元。建成全市首家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办案区功能为一体的“襄水苔花”工作室并投入使用。

四、从严治检、固本强基,铸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从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着手,努力打造有本领、有担当、有温度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党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进行交流发言;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获评襄城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干警杜涛获评敬业奉献“襄城好人”;坚持以先进的党建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组织撰写的党建调研文章在全省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把党组主体责任挺在前。院党组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上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最新指示和要求,分析形势,制定工作措施。检察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21次,为新时代襄城政法队伍轮训班授课1次,为全院干警讲授党课2次,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通过知识竞赛、主题演讲等形式拓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链”。1名干警在襄阳市总工会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举办的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中分获一等奖、二等奖。

(三)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司改精神,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优化办案组织搭建。其中,司改配套机制建设、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及全程释法说理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六型”项目拉练[6]中得到肯定并获推广;严格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管理办法(试行)》,入额领导干部全部一线办案,共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90件;积极开展2013-2017年度案件质量大评查,评查重点案件253件,以评查促规范,守好检察“生命线”;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适用“轻刑快办”程序,对145件轻刑案件集中快办,该事件被评为“全市十大法治事件”。

(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注重解决“本领恐慌”,通过模拟检委会、模拟庭审等形式开展学、练、赛活动27场;注重弘扬“工匠精神”,2名干警入围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1名干警代表襄阳市参加全省比赛;注重倡导“担当精神”,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让入额人员真办案、有压力、不懈怠,今年,3名检察官被抽调或指定办理中央专案。注重培育“精神高地”,组织干警自编、自导、自演《襄城检察赋》凝聚队伍精气神,为队伍铸“魂”。

五、广开视听、回应期待,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的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始终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源泉。今年来,向区人大专题报告工作2次,配合人大开展专项监督,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项视察。坚持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贯彻区“两会”精神,围绕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提案,逐一抓好落实,逐条反馈结果。

(二)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在联络机制上求新,制定代表结对联络办法,与走访的10余家非公企业人大代表结对,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在监督内容上求实,邀请代表委员深度参与案件评查、公开听证、执法检查和检务督察等活动20多人次,并特邀古城代表团人大代表专题视察检察工作,切实保障代表委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参与层面上求广,通过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观摩未检“襄水苔花”工作室等形式,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三)持续拓展检务公开渠道。推进公开渠道多元化,积极运行微博、微信和门户网“三位一体”的新媒体宣传矩阵,被授予“2018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共发布各类检察信息744篇,同时积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66条,公开法律文书367份,重大案件信息70件;开辟人民监督员微信工作群,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活动32人次。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对新发展理念学习研究的还不够深入,检察机关精准对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部分干警的司法能力与社会治理的新特点新要求还不够适应,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回应人民群众对于侵害公益行为的关切还不够,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科技应用水平还不够高,智慧检务和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主线,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为建设“首善之区、精致襄城”提供更优更好的法律服务。

一是围绕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服务我区高质量发展。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好、保障好现代化强区建设。重点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通过办案把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清除金融风险的引爆点。持续开展服务创新驱动企业专项活动,为我区培育更多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头羊”提供更好的司法供给。

二是围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平安法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夯实人民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参与我区“平安法治惠民十件实事”实施,妥善处置在古城保护与发展、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可能滋生的群体性事件。深入实施“七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理念,做实做细检察环节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

三是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侵害公益行为的关切,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高度关注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等问题,办理一批有影响、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建成美丽精致新襄城作出应有贡献。

四是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扎实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将改革创新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围绕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党支部建设,不断夯实检察人员思想根基。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完善问责追责的办法和机制。深入开展学练赛活动,努力培养一批“国字号”、“省字号”检察业务人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检察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检察新作为。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新时代我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加快建成“首善之区,精致襄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 “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4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从着力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支持企业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着力保障和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着力服务和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战略升级、着力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着力服务和保障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着力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着力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着力畅通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检察“绿色通道”等方面对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为了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3] 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行为人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为了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法规和刑事法律,侵害不特定多数被害人的经济利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一类犯罪的统称。主要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

[4] 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第28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5] 诉前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第1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履行以下诉前程序:(一)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二)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关组织提出需要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持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第40条规定:“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人民检察院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6] 近年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提出打造“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六型检察院的总体要求,并用项目拉练的方式查找差距、借鉴交流、展示成果。

[7]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号: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微信公众平台。立足检察职能,为传播法治思想,强化检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构建检察工作阳光运行体系,特打造阳光检察文化平台。

[8] 襄江未检之声公众号:由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运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公众号,用以展示未检工作襄城脚步、鲜活案例谈案说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特别解读,以爱之名以法为媒,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