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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度)

【字号:    】        时间:2020-11-18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努力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一是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件18人;在办案中全力释法说理,追赃挽损,降低和防止涉稳等方面的次生风险。如办理火红年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督促侦查机关完成追赃、挽损600余万元;督促追回理工学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85%非吸资金,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开展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从严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所非法排污造成严重污染问题,督促关停、整治养殖场4家,清理污染土壤1500吨,有效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向涉案贫困群众传递司法温度,主动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纳入司法救助范围,促进精准脱贫落地落实。2019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起,发放救助金4.2万元。

 

襄城区院精准扶贫小组走访困难户

 

 

襄城区院检察官为刑事案件受害人送去司法救助金

 


二是积极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注重优化营商环境,严惩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敲诈勒索、侵占挪用、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起诉25人,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稳妥处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坚持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依法不批捕4人,相对不起诉5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人(次),最大限度减少机械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加强与工商联、企业家协会、商会的联系,深入35家企业进行法治宣传,主动邀请40余名民营企业家走进该院开展“法治护航企业、共筑美好未来”活动,面对面座谈,点对点问计问需,帮助企业提高规范经营、抵御风险的能力。

 

襄城区检察院联合工商联开展“法治护航企业 共筑美好未来”活动

 


三是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对受理的123件来信来访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连续多年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将检察建议作为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的重要抓手,结合办案找准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如办理某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发现网络赌博APP严重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遂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净化网络环境。2019年,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5份,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在监督办案的同时共同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如办理的陈某、李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经民间环保组织“反电鱼联盟”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该院依法审慎审查后,拟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为防范次生网络舆情,保证案件公正处理,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20余人对该案公开听证,依法监督评议,获得理解共识。

 

襄城区检察院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公开听证

 


二、着力维护稳定,推进平安襄城建设

一是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绷紧扫黑除恶“责任弦”,共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件1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2件18人,“黄赌毒”犯罪案件8件29人,具有涉恶性质犯罪团伙案件9件29人。在办理李某甲等8人家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时,提前介入7次,发出补充侦查建议20条,改变案件定性1起,追诉漏罪1起,促使庭前拒不认罪的主犯认罪服法。着力“打财断血”,充分运用罚金刑的量刑建议权,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没收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建议追缴李某甲恶势力犯罪集团主犯李某乙伙同他人非法采矿犯罪所得290余万元。坚持“破网打伞”,起诉黑社会保护伞案件6件6人,依法移送保护伞、关系网线索2件。积极拓宽线索举报渠道,派出资深检察官为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讲授扫黑除恶法律知识;20名员额检察官带队深入辖区43个村组,宣讲法律政策,梳理排查线索。

 

襄城区院检察官入社区进行扫黑除恶宣讲

 

 

襄城区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甲等8人家族式“村霸”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开庭审理

 


二是依法开展刑事犯罪检察。2019年,共受理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案件246件321人,逮捕215件26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55人652人,起诉544件633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盗抢拐骗等严重暴力及易发多发犯罪,决定批捕119人,起诉110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制售假药劣药等骗“血汗钱”、赚“黑心钱”的犯罪分子,决定批捕14人,起诉12人。做好防范冤假错案“把关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33人,不起诉13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和判处刑罚的,决定不批捕13人,不起诉44人。

 

三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根据区监察委的邀请,提前介入监委留置案件13次,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6件16人,经审查决定拘留15人、逮捕15人,提起公诉12人。依法对原南漳县委书记黄某某、原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付某某、原樊城区政协副主席曹某某等一批在本地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积极探索与区纪委监委在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拘留对接留置、双向移交线索等方面的衔接机制,有力保证了办案质效。

 

 

三、牢记为民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法治襄城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积极维护刑事司法公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撤案7件,纠正漏捕17人、追诉漏犯20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对没有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0份;对社区矫正管理中违法违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

 

二是努力维护民事行政司法公正。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受理民事申诉25件。对申诉无理的,决定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会同法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维护生效裁判权威;对申诉有理的,提请民事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对民事审判及执行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件。聚焦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开展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份,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雄烈士保护、校园食品安全等专项活动,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件,立案4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6件,行政机关回函和启动整改率达94%。做好绿水青山守护者,针对南渠真武段居民片区没有排污管网,生活污水直排南渠的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履职,新建污水收集井和化粪池,解决污染“病根”,同时解决居民排污难的“烦心事”。

 

治理后的南渠

 


四是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保护。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起诉5人,守护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安装在岘山绿道、习家池、唐城等人流密集、使用频次高的自动售货机开展专项巡察,针对自动售货机未张贴“身份证”,可能导致消费者维权难,职能部门监管难的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排查,约谈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是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推行“捕、诉、监、防、护、帮”一体化司法办案模式,引入12名专业司法社工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件6人,通过监督考察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深入贯彻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在辖区55所中小学和幼儿园实现校园安全专项法律监督全覆盖,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检察长带头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13名检察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受教育师生达万余人。

 

襄城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晶为襄阳四中义教部学生讲授法治课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持续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以改革新突破助推检察工作新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编委、省检察院机构改革方案,迅速行动、抓紧推进,设置9个内设机构,所有人员全部调整到位。坚持以专业化促进办案精细化,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各专业类别办案组6个,实行固定设置和临时组建相结合,在院内统筹使用。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带头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131件,在规范办案上作表率。

 

二是推进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落实高检院关于捕诉一体的改革要求,同一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个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到底,有效破解案多人少、部门之间业务量不平衡瓶颈问题,批捕和提起公诉的时间同比缩短22%和23.4%,案件瑕疵减少50%,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同时,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由专门部门对捕诉一体后办结的案件及时开展质量评查,将评查结果、流程监控、办案数量及效率效果有机结合,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

 

三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法院、公安、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衔接机制,会签《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办法》,推动该制度全面铺开。目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85件327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6%,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积极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立,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襄城区检察院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法院召开推进认罪认罚工作联席会议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打造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

 

一是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学习的同时,把主题教育的任务具体化、精准化,确保主题教育覆盖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扎实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通过“红旗”支部评比、“我是党员”上墙公示等方式增强党员荣誉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荣誉退休仪式、过政治生日、慰问困难党员等方式激发党员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

 

二是加强检察业务能力建设。为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突出实战、实效、实用,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2019年,该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办理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荣获襄阳市检察机关“五项核心技能”大赛集体三等奖、“五四”主题演说活动一等奖;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1篇论文在“中部崛起法治论坛”荣获三等奖;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现法律援助机构驻检察机关工作站的良性运转。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舆论监督,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6次;办好“公众开放日”,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3次,确保检察权始终在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上运行。

 

襄城区院举办“携手关爱 共护明天”未检公众开放日活动

 

 

2020年的主要任务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党的奋斗目标。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是检察机关的努力方向。2020年,襄城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主线,切实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当前最鲜明的主旋律。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我区全力打造襄阳市的人居福地、汉江流域的产业高地、国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战略部署,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营造我区法治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温度。

 

二是更进一步依法全面履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仅要求办案无冤,而且要求办案无瑕。我们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全面提高检察办案水平,严格保证办案质量,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中作出检察贡献。

 

三是更大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安全是人民群众的第一需要。检察机关负有保障社会安全的重大法律责任。我们将在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的同时深化对专项斗争规律的把握,不断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有序,在维护社会平安中展现检察作为。

 

四是更深层次推进生态文明保护。顺应人民群众对清新空气、干净饮水、优美环境的强烈要求,依法查办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突出检察担当。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立足新时代、展现新作为,为首善精致繁荣襄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