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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度)

【字号:    】        时间:2024-03-26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228日在襄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詹爱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2年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引领、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741件,其中涉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案件1044件,控告申诉等其他案件697件。共受到各级集体表彰9次,个人表彰37次。

  一、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政治意识,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以更严的政治要求引领业务工作,以更实的业务工作体现政治要求,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检察实际,制定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走访服务企业实施方案,做实做细检察为民实事。畅通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上信访系统、“两微一端”等平台收集基层和群众反映问题,有针对性研究解决措施。依托党员“双报到”下沉社区、驻村帮扶等形式,组织干警积极参与基层党建、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积极响应区委号召,第一时间投入抗疫,先后组织4轮600余人次干警深入社区一线参与防疫工作,助力织牢织密全区疫情“防控网”。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这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的必然要求。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加强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的请示汇报,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主动接受区纪委监委监督,认真落实上级巡视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验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报告工作,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参与检察工作60余人(次)。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4件(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依法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机关的配合和制约,认真听取分析意见,提升案件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57件次,真诚听取意见建议,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加强检媒互动,努力传递“检察好声音”,我院荣获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二、融入社会治理,展现检察机关责任担当

  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91450人,其中决定批捕120162人,起诉313375人。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办理公安部督办孙林等人涉黑恶案件中,起诉的35人涉及领导、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8个罪名均获法院采纳,主犯孙林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并处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事检察部门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坚决从严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等犯罪68人。为适应新时代刑事犯罪结构的新变化,我院在工作中注重全面理解、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充分考虑具体个案的特殊情况和社会公众的心理感受下,对轻罪案件、犯罪情节较轻的从犯以及确有悔罪表现得犯罪分子等,慎重逮捕、羁押、追诉,促进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减少社会对立面,增进社会和谐因素。今年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161276人,不起诉202213人。探索运用电子手环、非羁押码等信息化方式对取保候审人员进行监管,对不起诉人员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要求其从事社会志愿服务,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给予相应处理。严控“案-件比”指标,依法减少案件退查和延期,全年刑事案-件比为11.06,提高了诉讼效率。

  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监委移送案件决定审查起诉89人,提前介入12件。积极加强与监察机关衔接配合,运用好提前介入和自行补充侦查程序及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今年以来,我院办理的全部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以高度政治自觉高质高效办理上级指定的原樊城区人大主任蒋某某职务犯罪系列案件和某大型企业高管李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大要案。

  持续提升治理效能。挂牌成立集实体大厅、热线电话、网络平台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坚持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同步推进,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7件,推动社会多领域综合整治。持续扩大检察听证范围,坚持“应听证尽听证”,邀请社会各界对151起案件进行检察听证,使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对遭受犯罪侵害,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18位信访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传递了检察温度。开展“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活动,被评为“全省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三、坚持司法为民,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实事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建立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全年共受理涉营商环境案件210件,确保当日受理、当日流转。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依法起诉侵害市场主体案件7件,对涉嫌犯罪的民企“四类人员”依法不捕66人、不诉10人。深入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共处理涉案物品13件,涉案款物17.3万元。办理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案件3件。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主动争取区委支持,推动成立全区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功通过检察监管模式办理了某大型民营建筑公司涉重大责任事故案。在经过监管整改、合规建设、验收听证后依法不起诉,有力保障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该企业实现产值12.5亿元,上缴税收5741元,该案是我市建筑安全生产领域的检察合规第一案,也为我市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示范。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共同缔造美好生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解决耕地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共办理乡村土地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9件。针对某镇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问题,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起到起诉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将人大代表提出的某片区污染问题、社区居民饮用水困难等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4件并及时办理。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乡村振兴”专项公益诉讼案件听证和调研,督导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打击整治各类集资诈骗犯罪,营造安全金融环境。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先后办理了九九天颐、凤凰温泉和火红年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惩治电信诈骗活动。成立涉外电信诈骗案专案小组,加强案件审查工作,依法起诉31人境外电信诈骗案,通过耐心释法说理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率达到90%以上,部分被告人自愿退赃退赔,实现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扎实开展“断卡行动”,共办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55件。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严惩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全年共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841人,起诉案件均获有罪判决。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通过立案监督、公检两家通力协作,推动涉案DNA比对1000余人,异地抓获强奸智障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全力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全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65人,对其中59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并协同司法社工开展了为期6个月至12个月不等的帮教活动,确保全部涉罪未成年人真诚认罪悔罪,正常回归社会。在区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攻坚化解了一批涉未成年人信访积案。选派2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抓牢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制度落实,推动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全面强化做优刑事检察。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创新开展由检察官定点联系辖区派出所警务平台机制,提前介入案件29人,自行补充侦查95件,监督立案10件,追捕追诉7人。监督撤案15件,对侦查活动提出纠正意见68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5件。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加强与法院沟通,适用速裁或简易程序办案203203人。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议制度,参与案件讨论,强化法律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强制医疗等进行监督并发出检察建议61件。扎实开展违规违法“减假暂”和“纸面服刑”案件专项检察,排查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刑罚人员48人,核查剥夺政治权利人员35人。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今年共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2件,支持起诉案件8件。以优化营商环境、打击虚假诉讼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开展精准监督,促使数起虚假诉讼和涉企执行案件得以纠正。坚持共建法律共同体和双赢共赢监督理念,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与协作工作办法》,建立更优配合制约机制,共同化解了一批涉诉信访积案。如我院办理的李某申请执行监督案,经过法检共同会商研判,组织听证,调解疏导,最终促使标的额近200万元的执行信访和解结案。今年以来有3件民事监督案件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依法能动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既监督公正司法,又促进依法行政的原则,向法院发出审判活动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件,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在监督纠错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确保监督与息诉并重,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如在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冒名工商登记、虚假婚姻登记案件中,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共同推动矛盾化解,处理了一批久拖难决的问题。今年11月,我院积极落实上级部署的戒毒检察试点工作,成立了全省首家派驻强制隔离戒毒所检察官办公室,正式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

  精益求精做好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积极争取人大、政协的支持,在全市率先出台了《襄城区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和《襄城区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审议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今年,我院将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公益诉讼调查11件,立案4件,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委员提案1件。与区委统战部共同启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工作,聘请7个民主党派56人注册成为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工作。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对破坏河湖资源和林业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今年以来有3件公益诉讼案件被最高检、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检察履职效能

  提升队伍素能。落实省院“素能提升年”的要求,坚持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培训,开办夜校,“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的方式,分享办案经验交流读书心得,提升政治站位。加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建立检校合作机制,用好“检答网”。今年干警接受专项培训200余人(次)。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我院法警大队牵头组织编演的未检警务保障“实战情景模拟演练”教学情景剧视频,被选入“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挑战自我’警务技能比武考核最佳纪录名录”,2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人员,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建立导师制,开展传帮带,着力培养后备力量。今年我院9名年轻同志走上中层岗位、6名检察官助理入额检察官,优化了干部结构。

  狠抓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和刮骨疗毒的自觉行动,扎实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纪律规矩意识,院领导带头做好廉洁从检、公正司法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干警时刻筑牢思想防线,让纪法红线入脑入心。深入推进检务督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持续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督管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夯实基层基础。完成检察办案区和检察服务中心改造升级,优化当事人询问讯问等办案功能和便民服务条件,增设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远程提审等功能,进一步促进办案规范化。加强智能化建设,扎实开展检察机关系统信息化试点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办案质量监控系统和案件质量评查管理系统等,实时监测办案数据,针对性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襄城检察工作整体进展有序,较好地发挥了各项职能,取得了一定进步。这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的办法还不够丰富精准;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为民服务的渠道、方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检察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工作需求尚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襄城中心大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履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加快建设大美襄城、加速中心崛起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坚决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推动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二是坚决服务中心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推进平安襄城建设。坚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襄城经济健康发展。

  三是坚决加强法律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总要求,强化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推进检察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自觉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推进“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确保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是坚决强化自身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从严治党治检,坚持落实“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气神,注重人才梯队培养,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强化检务督察,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初心源自信仰、使命铸就担当。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此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要求,立足全区中心大局,不断加强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强化使命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我区全力开创大美襄城建设新局面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名词解释

  1.新时代刑事犯罪结构的新变化:最高检指出,进入新时代后随着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即严重犯罪数量不断减少、轻罪和轻微罪明显上升并占犯罪数量的绝大部分。

  2.电子手环、非羁押码:运用了卫星定位、云计算、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内含电子围栏、实时监控、自动报警、信息交互、大数据分析等多项功能,可对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涉罪人员进行无盲区监管,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科技手段。

  3.案-件比: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进入司法程序所经历的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对比关系。“案”与“件”对比后“件”的数字越大,说明该案经历的时间越长,环节越多,司法资源消耗越大。

  4.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的工作改革。

  5.断卡行动: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2020年来,在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挥下,“断卡”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

  6.一号检察建议:指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国家教育部发出的历史上首份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7.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为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共同牵头成立的重要平台。其职能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衔接、案件会商,督促协调双方监督、反馈等意见建议的进展落实;为疑难复杂案件或相关刑事政策提供咨询指导等。

  8.“减假暂”和“纸面服刑”:违规违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特别是未实际服刑却拿到刑满释放证明书的“纸面服刑”问题,一直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湖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排查“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的方案》,要求对“纸面服刑”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对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逐人建立台账,明确清理纠正的时间表和责任人,依法督促整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罪犯收监执行。

  9.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

  10.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