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2人;不捕39人,不捕率15.54%。共决定起诉449人;不起诉65人,不起诉率12.65%。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42人,占31.63%;第二位的是诈骗罪48人,占10.69%;第三位的是盗窃罪35人,占7.80%。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共提出量刑建议31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10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16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月至9月,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2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10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9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件;已纠正26件。
3.刑事抗诉。2021年1月至9月,共提出抗诉5件。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办理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案件2件,同期已纠正2件。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请抗诉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同期采纳2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办理4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立案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3件;开展诉前程序37件。
五、未成年人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人;不捕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发出检察建议2件。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7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4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47次;在办案中落实亲职教育31次,开展法治巡讲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