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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办案开展的法治体检对我公司是一场‘及时雨’”

【字号:    】        时间:2022-04-22      

  

  本网讯(通讯员 严婉莹 韩丹)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机关审慎办案,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参与下,先后三次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规范经营。 

  虚开发票,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查 

  2016年,襄阳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程某为实现公司减少税务支出的目的,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先后购买了广西某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的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抵扣了该公司在税务机关应缴纳的10万余元税额。 

  201610月,税务机关发现这6张发票开票后未申报纳税的异常信息,便将这一情况通知该公司,该公司随后补缴了相应的增值税款。 

  20191月,直到襄阳市税务局收到广西南宁税务部门发出的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调查的通知,程某的违法行为才被发现。 

  深入走访,全面了解企业经营现状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查明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程某确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办案检察官在依法办理的同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该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 

  据了解,该公司目前拥有员工十余名,年产值400余万元,是一家名副其实的小微企业。程某是该公司的大股东,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 

  “如果直接对程某与该公司做实刑处理,很可能导致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十余名员工失去工作岗位,家庭失去经济来源。”办案检察官考虑再三,又来到税务部门了解情况,税务人员反映该公司是一家实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涉案数额不大,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企业也及时补缴了全部税款与罚款,未造成国家税收损失,初步认为符合从宽处罚的条件。 

  为更全面听取意见了解情况,202192日,该院组织涉案企业、税务机关、公安机关、人民监督员等召开公开听证会。经过充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问诊把脉,为企业共议整改良策 

  该企业法人虚开发票一事,暴露出他们公司管理制度存在较大漏洞。在前期走访企业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对该企业进行全面法治体检,发现程某所在公司存在公司管理岗位混同、财务管理制度缺失、财务管理职责不明、企业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等病灶 

  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调研后结合实际,向该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2021918日,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察机关向该公司公开宣告送达,要求企业加强财务专业知识培训,强化财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制度,选择、运用恰当的财务管理方式。加强法律政策学习,树立守法经营理念,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时刻牢记须承担的社会责任。 

  该公司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学习研究,一方面,对管理岗位进行了调整,建立了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委托了一家正规专业财税公司进行管理,借助外力实现财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同时,该公司定期请财税公司专业人员到公司宣讲企业财税法规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程某在送达检察建议整改情况回复时对检察官诚恳表示,“检察机关依托办案对我公司开展的法治体检是一场及时雨。我们将以案为诫,今后依法纳税,在享受国家利企政策的同时承担起应负的社会责任。” 

  回访企业,查看整改落实效果 

  为全面跟踪检察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促进企业合法经营,328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再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走进该公司,对检察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检察官一行实地查看了该公司生产情况,并从原材料和成品价格变化、行业竞争情况、订单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缴税情况、资金周转情况等方面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座谈,对该企业生产经营进行全面了解。人民监督员还结合自身从业经历对该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还努力为我们企业发展想办法,人民监督员从群众中来,更能够站在企业职工的立场上替我们发言,让我感受到了法治的温度。”企业负责人感慨道。 

  人民监督员温龙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全程参与案件办理,见证了一个企业从法律意识淡薄走向全面合法生产经营的重大转变,这种形式很好。希望检察机关在以后的司法办案中,能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更多地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