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杨检察官,抱歉在五一假期打扰你,我们这边来了一个突发案件,定性我们把握不准,想听听你的意见。”5月2日晚九点半,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帆接到包保的襄城区隆中派出所值班民警的电话,杨帆对该所办理的一起盗窃案件如何认定“非法占有”进行了解答,并就盗窃与不当得利如何区分予以详细说明,该所民警表示检察官的解答对该案的正确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今年2月,襄城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分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落实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的务实举措。该院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了《关于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该办公室发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案清理、刑事诉讼监督”的功能。
为确保此机制落到实处,襄城区检察院深入探索建立“检察官包保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制度,刑事检察部门8名员额检察官包保了襄城区公安分局的18个办案单位。
根据该制度,一方面,检察官与包保单位建立定期联系机制,检察官将通过适时介入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疑难、复杂及适用法律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就相关法律适用、案件定性、证据的收集、固定和进一步明确侦查方向发表意见;另一方面,检察官也会定期到包保派出所,对立而不侦、久拖不结的积案进行分析、研判,积极与侦查机关进行研讨和沟通,综合施策,多元推进积案化解。
该制度试行两个多月来,检察官共计提前介入案件审查15次,参与分析研判刑事案件32件,成功监督立案3件,成功监督撤案8件。
“检察官包保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制度非常好。”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法制大队长黄芳说到,“以前派出所里有拿不准的案件都拿到公安分局来讨论,现在派出所可以直接与包保检察官沟通,多渠道听取意见,有助于更全面把握案件,更准确定性案件,更规范处理案件,提升襄城辖区的治安能力和水平”。
“我们也将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进一步构建新型检警合作关系,形成打击违法犯罪合力,努力为守护平安襄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马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