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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居间服务费”即可中标?一资料员骗钱百万!

【字号:    】        时间:2023-03-28      

  本网讯(通讯员 陈龙 都阳)以能帮助中标为名,收取“居间服务费”,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日前,经襄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阿珍(化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20年10月,阿珍入职了一家招投标公司,成为一名资料员,负责投标项目资料的编撰、申报、送达等相关工作。

  由于阿珍外债缠身,工作之余也一直在想办法挣钱还债。在与一些参与投标的企业老板打交道过程中,阿珍发现了“商机”。

  阿珍开始在工作过程中对外宣称自己系公司项目的负责人,如果有人缴纳“居间服务费”,就可以帮助其中标。为了获取投标人信任,阿珍还伪造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收款凭证等,证明其有权代表公司收费。

  一些公司负责人看到阿珍确实系招投标公司的员工,又出具了公司盖章的收款文件,便相信了阿珍的“能力”,同时担心不缴纳费用便会失去中标资格,于是纷纷与阿珍联系,主动交付项目“居间服务费”。

  直到招标公示期后,中标的却是其他公司,被害人纷纷要求阿珍退款,但多次催讨无果,才意识到被骗并报了警。2022年1月,阿珍被抓获归案。

  通过以上手段,阿珍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这些钱财一部分被阿珍用于偿还债务,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

  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认为,阿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人民币一百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襄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阿珍提起公诉,2022年9月,一审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上判决。阿珍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官提醒,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才是王道,参与招标投标务必通过合法的渠道参与发布和竞争,万万不可轻信所谓的“关系人”和“潜规则”,以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