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宇航)一起普通的醉驾案件,因犯罪嫌疑人供述不停发生变化导致案情扑朔迷离。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发现诸多蹊跷,通过履行立案监督、引导公安取证、自行补充侦查等检察职责,最后还原这起醉驾案件的事情真相,依法追究了涉案人员的法律责任。近日,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范某被襄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车停路边未熄火,是否醉驾存疑问
“我之前在饭店喝酒了,后来是饭店老板开车把我送到这里,我在车上睡觉而已。”范某事发后接受询问时先是如此辩解。
据了解,2020年6月11日凌晨一点多钟,巡逻民警在襄城区轴承一路巡逻时,看见一辆奔驰车停在路边长时间未熄火便上前盘问,不料发现车内男子范某竟满身酒气。考虑到他有酒后驾车的重大嫌疑,民警当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07mg/100m1。与此同时民警为了固定现场证据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勘验,随后依法对范某车辆予以扣押。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民警调查与范某一同吃饭的好友孙某、陈某、王某等人时,他们均称自己没看到范某喝酒,询问饭店老板张某时,张某也反映没看到范某喝酒,自己也确实开车送范某回去,但是具体送到哪个位置记不太清了。案件事实出现了疑问,办案民警出于谨慎考虑在立案侦查前将案卷材料带到襄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进行咨询。检察官在了解大致案情后,当即要求警方马上调取路段视频监控进行证据固定。
一人饮酒独消愁?见招拆招应万变
“前两次我说谎了,以为监控照不到我,其实在饭店没喝酒,因为出来要接电话就让老板开了一段,后面他们走了我又开了一段路。车停下后电话里和老婆吵了一架心里郁闷,我就从后备箱拿了半瓶酒喝了。”范某在得知公安机关提取了他当晚驾车的视频后,再次接受调查时马上就否认了之前所说自己饭店饮酒的说法。
办案民警随后调取了范某的通话记录,发现在2020年6月10晚上范某确有与其妻子24秒的通话记录,案件再次陷入了僵局。
检察机关了解情况后,马上联系警方再次提取并移送了范某停车路段“轴承一路”的监控视频。视频监控记录了范某独自驾车、停车直到被警方盘问的整个经过,虽长达两个多小时但检察官不放过里面的一分一秒。功夫不负有心人,检察官通过观看视频发现了重要线索——范某停车过程中并未开启后备箱,范某又在说假话!
基于范某有危险驾驶罪的重大犯罪嫌疑,2020年7月7日,襄城区检察院向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发出《通知立案书》,通知公安机关在十五日内对范某危险驾驶案立案侦查,三日后襄城区分局对范某予以立案。
不撞南墙不回头,抽丝剥茧现真相
“我在饭店确实没喝酒,当时我停车后在思考问题,大约一小时后,我从车上副驾驶座椅后拿了半瓶白酒,喝完就把酒瓶丢在窗户外了,然后我就睡到警察把我叫醒。”范某在得知警方掌握了新的情况后,试图进行最后的辩解。2020年8月,公安机关将范某危险驾驶案移送到襄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一方面联系办案民警提供执法记录仪拍摄的周边照片补强证据;另一方面通知办案民警对涉案车辆的勘验进行详细说明。让范某想不到的是,由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时间较早,他所驾驶汽车在立案前就一直处于扣押状态,公安机关早已按照检察官的引导取证事先对车内物品进行了勘验,并未发现酒瓶及含酒精饮料之类的物品。
在核实清楚上述情况后,为了进一步夯实案件证据,完善证据线索,最大程度还原事实真相,承办检察官来到范某案发时就餐的饭店,与老板张某进行了交谈。
“那个事情出了以后,范某来到我店里两次,说公安机关可能要调查他,让我不要说他当晚在饭店喝过酒。”在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下,张某终于吐露了实情。
在“铁”一样的证据面前,范某再也无从辩解,最终为自己醉驾和各种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留下悔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