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襄城:为工作业绩伪造假章,丢工作又被判刑

【字号:    】        时间:2021-08-20      

 

  本网讯(通讯员 陈龙 方珂)作为一名项目经理,为了完成公司业绩甚至不惜以身试法,用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证件的方法来达到目的,最终不仅丢了工作,还被法院判刑。从公司经理到被认定犯罪,马某到底做了些什么? 

  马某原是襄阳市一家电梯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旧楼增设电梯手续的申报。2020年初,某税务局家属院小区部分业主为了上下楼方便欲加装电梯,便推举小区代表联系马某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协议,委托公司为家属院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并申办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当时政策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并征得家属区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才能办理规划许可证。由于该小区一名业主谢某认为影响自家釆光反对加装电梯,因此税务局无法出具同意证明,马某便迟迟无法申报工程规划许可证。 

  20205月的一天,马某在自己家门口附近转悠时,偶然看到有人在交易假章,心念一动,于是也联系制作假印章者,要求其伪造了一枚税务局假章和一枚小区业主委员会假章。随后,马某制作了一份税务局同意家属院加装电梯的证明并加盖税务局假章,并在申报材料加盖小区业主委员会假章,用这些材料向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许可证。 

  20209月,电梯公司根据上述伪造的材料取得了规划许可证,并进驻小区准备施工。业主谢某发现后觉得蹊跷,到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查,便发现了马某伪造印章和自己签名的事实,于是向税务局报了案。税务局核查后发现属实,便立即报了警。 

  案件移送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后,检察官对每一项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核。通过到税务局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马某不仅伪造了税务局假章,还用电脑伪造了不同意加装电梯住户谢某的房产证复印件,与其他伪造的材料一起,申报到了规划许可证。一系列的走访调查再加上新的证据表明,马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202172日,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对马某提起公诉。202182日,襄城区人民法院以马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当遵守制度规定,恪守法律底线,切勿妄图耍小聪明伪造印章,最终害人害己。